【法規速報】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重大修正
2025-12-19
企業雇主與人資管理人員應關注的五大修正重點:
一、 職場霸凌防治與雇主責任
明確定義: 職場霸凌指利用職務或權勢,逾越業務必要範圍,持續以不當言詞或行為致勞工身心危害;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 。
防治規範:
勞工人數達 10 人以上:應訂定並公開揭示申訴管道 。
勞工人數達 30 人以上:應訂定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處規範 。
調查義務: 雇主知悉事件後應採取立即保護措施並進行調查,調查小組外聘成員比例不得少於 1/2,且結果需登錄於主管機關網站 。
負責人罰責: 若最高負責人經認定有霸凌行為,最高可處新臺幣 100 萬元罰鍰 。
二、 罰則大幅提升與紀錄公開
刑事責任: 違反安全設施規定致死者,刑期提高至 5 年以下,罰金最高 150 萬元 ;致重傷者處 3 年以下刑期,罰金最高 100 萬元 。
行政罰鍰: 重大違規罰鍰上限由 30 萬元大幅調升至 300 萬元 。
透明化管理: 違規企業名稱、負責人姓名及處分細節將全面公開 。
三、 吹哨者保護機制
雇主不得對申訴或協助他人申訴之工作者給予解僱、調職、減薪等不利處分,否則該處分無效 。
若發生爭議,雇主需證明該處分與申訴行為無關(舉證責任倒置) 。
四、 擴大源頭管理與保護對象
一定規模工程需於規劃設計階段納入安全風險評估並編列量化預算 。
數位平台(如外送平台)之運送作業首度納入規範,需提供安全設備與教育訓練 。
五、 勞工健康服務人力配置
事業單位人數達 50 人以上者,應「置」勞工健康服務人員(醫師或護理師)辦理健康保護事項 。
康邁健康管顧提醒: 本次修法彰顯政府對職場身心健康的重視,企業應儘速檢視內部規範以符合新法要求。
一、 職場霸凌防治與雇主責任
明確定義: 職場霸凌指利用職務或權勢,逾越業務必要範圍,持續以不當言詞或行為致勞工身心危害;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 。
防治規範:
勞工人數達 10 人以上:應訂定並公開揭示申訴管道 。
勞工人數達 30 人以上:應訂定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處規範 。
調查義務: 雇主知悉事件後應採取立即保護措施並進行調查,調查小組外聘成員比例不得少於 1/2,且結果需登錄於主管機關網站 。
負責人罰責: 若最高負責人經認定有霸凌行為,最高可處新臺幣 100 萬元罰鍰 。
二、 罰則大幅提升與紀錄公開
刑事責任: 違反安全設施規定致死者,刑期提高至 5 年以下,罰金最高 150 萬元 ;致重傷者處 3 年以下刑期,罰金最高 100 萬元 。
行政罰鍰: 重大違規罰鍰上限由 30 萬元大幅調升至 300 萬元 。
透明化管理: 違規企業名稱、負責人姓名及處分細節將全面公開 。
三、 吹哨者保護機制
雇主不得對申訴或協助他人申訴之工作者給予解僱、調職、減薪等不利處分,否則該處分無效 。
若發生爭議,雇主需證明該處分與申訴行為無關(舉證責任倒置) 。
四、 擴大源頭管理與保護對象
一定規模工程需於規劃設計階段納入安全風險評估並編列量化預算 。
數位平台(如外送平台)之運送作業首度納入規範,需提供安全設備與教育訓練 。
五、 勞工健康服務人力配置
事業單位人數達 50 人以上者,應「置」勞工健康服務人員(醫師或護理師)辦理健康保護事項 。
康邁健康管顧提醒: 本次修法彰顯政府對職場身心健康的重視,企業應儘速檢視內部規範以符合新法要求。